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,该中标通知书对中标单位就具有法律效力的,依法应该签订正式的合同,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的话,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、违约金等法律责任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规定: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,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。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。招标人与中标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,或者招标人、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或弃标的,责令改正;可以处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。